当代文坛 | 陆正兰、赵毅衡 | 艺术符号学:必要性与可能性
● 摘 要
艺术符号学,集中讨论艺术文本特殊表意方式,在当代学术界有无可替代的价值。本文首先回顾艺术符号学大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。这段历史成果固然丰富,但当今的“泛艺术化”社会文化,以及艺术本身的剧烈演变,迫使学界不得不重新审视艺术的特殊表意方式。艺术的意义方式,在三个对立冲突之中展开:艺术是在与“非艺术”对比中实现的,二者没有截然分明的区别;艺术是感性与理性结合的产物,不是纯粹感性的形式“自律”;艺术是个别的,却又是文化决定的,是社会性的“展示”的结果。而要解决这几种对立,剖析日新月异,风格各异的艺术意义及其表达与解释过程,就必须靠符号学,因为符号学就是意义学。
● 关键词
艺术;符号学;“物-符号”三联体;泛艺术化
现代符号学是一门相当年轻的学科,至今只有百年多一点的历史,艺术符号学更为年轻。有不少人认为苏珊·朗格1953年的著作《情感与形式》是艺术符号学的开山之作,此说法就史实而言不太恰当,在这之前,已经有不少学者讨论过艺术符号学;此说法也有夸大之嫌,因为卡西尔与朗格的符号美学,把艺术定义为“情感表现的形式”,是一种表现论。表现论已经很难贯通解释当代艺术,如今学界都认为艺术是个复杂得多的文化范畴。就此而言,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学界共同认可的艺术符号学体系。
诚然,艺术的意义,是中西哲人自古以来关心的问题,它们的讨论中不得不遇到符号问题。给予艺术意义最突出地位的,或许是黑格尔,他在《美学》第二卷第一部分讨论“象征性艺术”时,标题就是“象征作为符号”,也就是说,要讨论艺术,必须首先从其符号性质出发。此段开头,黑格尔就点出了一百年后索绪尔才加以阐明的符号“任意性”,而且指出象征“更多地使人想起一种本来外在于它的内容和意义”。正如德曼指出的“黑格尔的艺术无保留地属于象征艺术,是建立在符号差异的语境中”。这也就是20世纪才出现的符号学最基本的出发点:任何意义都要靠符号携带,任何符号都携带意义。这是我们讨论艺术符号学这门学科的出发点:艺术是有意义的,讨论艺术必须从其意义出发。观点看似简单,却与许多人拥护的“艺术无意义论”立场不同。
现代符号学的两位创始人索绪尔与皮尔斯,都来不及讨论艺术。索绪尔的遗作是语言学课堂讲课,无法旁逸;皮尔斯的遗作,是巨量的未整理的笔记,其中多处提到aesthetics,有的地方颇费参详,有的的确是绝妙卓见,本文将有几处讨论到他对艺术的看法,但他并没有系统地讨论艺术。
20世纪上半期,许多符号学家,不得不首先思考回答一些更迫切的文化问题,艺术只是偶然一提,而且大致属于文艺学范围。他们至今有影响的精彩见解,本文还是会郑重对待。第一个把艺术作为专门研究主题的符号学家,可能是布拉格学派的学者杨·穆卡洛夫斯基(Jan Mukarovsky)。他在 1934年发表了著名论文“作为符号学事实的艺术”,第一个提出从符号学研究艺术这个方向,他认为符号学能够消除内容与形式间的鸿沟,因为符号学是一种文化哲学,能把“作品中一切都是形式的”这样说不通的见解,转换成“作品中一切都是意义”。
1939年,符号学家莫里斯(Charles W Morris)曾有若干重要文章提出“符号美学”(esthetic semiotics),重点讨论艺术与“像似符号”(iconic signs)的关系。他甚至提出一个艺术的符号学定义:“艺术符号是指谓项为价值的符号”。莫里斯未能奠定一个符号学艺术理论,相当重要的原因是他是在卡尔纳普等人的“统一科学”体系中提出这问题的,因此他说:“科学话语用于陈述;技术话语用于控制行为;美学话语与用于展现价值。”显然这个对比式的划分,太追求整齐,对艺术的定义也过于简单了。人类文化中有“价值目的”的符号文本种类很多,如果莫里斯是说艺术符号有特殊价值,那就必须说清是什么价值,这是莫里斯留给我们要完成的任务。
还有一些并非以符号学鸣于世的学者,对符号学艺术理论做出了贡献,实际上历史学家、考古学家、宗教学家、人类学家,在研究中不可能不接触到艺术符号,也经常讨论古代艺术或民族艺术。他们不一定把对象当作艺术来讨论,也不一定用到艺术符号学的视角,但是他们为艺术史贡献了大量材料。例如图像学的创始人潘诺夫斯基(Erwin Panofsky),被称作“图像学的索绪尔”,虽然他没有直接讨论符号学。
一再讨论过艺术,却并没有建立一个艺术学体系的符号学大师,则有雅克布森(Roman Jacobson)、列维-施特劳斯(Claude Levi-Strauss)、巴尔特(Roland Barthes)、埃科(Umbert Eco)、德勒兹(Gilles Deleuz)、利科(Paul Ricoeur)等人。可以说,研究符号学不触及艺术几乎是不可能的。反过来说,不多年专注于此,要想从基础上讨论艺术的根本问题,哪怕大师也是不可能的。
从1950、60年代符号学第一次大繁荣开始,出现了一波接一波的重要符号学艺术理论家。包括在卡西尔符号学理论基础上建立第一个艺术符号学体系的朗格(Susanne Langer),开创艺术的分析式符号学研究的纳尔逊·古德曼(Nelson Goodman),迈尔·夏皮罗(Meyer Shapiro),卡罗尔(Noël Carroll)。半个世纪坚持努力试图建立“信息美学”的麦克斯·本斯(Max Bense),成功地建立了艺术史符号学研究的诺曼·布列逊(Norman Bryson),费迪南德·圣-马丁(Ferdinande Saint-Martin),著名叙述学-艺术符号学家米克·巴尔(Mieke Bal),以及由安娜·埃诺(Anna Hénault)领衔的法国艺术符号学派。
应当承认,上述在20世纪从事艺术符号学的专家,大部分人关注的是美术。还有一些学者为各种艺术体裁建立了符号学研究体系,例如从文化符号学讨论文学的巴赫金(Mihail Bakhtin)与洛特曼(Jurii Lotman),深入讨论了文学的意识形态符号学的詹姆逊(Fredric Jameson);建立了诗歌符号学的理法泰尔(Michael Riffaterre),建立了音乐符号学的塔拉斯蒂(Eero Tarasti);建立了视觉符号学体系的索内松(Goran Sonesson)。电影这个当代最重要的艺术式样自然吸引了最多的人才,例如麦茨(Christian Metz),米特里(Jean Mitry),艾赫拉特(Johannes Ehrat),沃伦(Pater Warren)等,以及著名导演兼电影符号学家帕索里尼(Pier Paolo Pasolini)。
到了1990年代,艺术研究中出现了所谓“后符号学”(Post-Semiotics)潮流,代表人物是提出当今文化的“图像转向”(Picture Turn)的米切尔(W T J Mitchell),以及“反符号学”(Antisemiotics),代表人物是埃尔金斯(James Elkins)与伯恩(Gottfried Boehm)。米切尔的所谓“后符号学”,回避关于符号意义的复杂讨论,专注于视觉文化,实际上是想在符号学艺术研究实现文化转向;埃尔金斯等人所谓“反符号学”,是认为符号学无法处理艺术文本中大量混乱、非理性、不可说的部分,即很难纳入符号学的“表意秩序”讨论的成分。事实上这两种趋势,只是扩展了符号学艺术研究的范围,使之适应后现代文化的实践。它们实际上是符号学研究对后现代文化剧变的适应,这些论者只是从新的角度讨论艺术的意义,并没有没有摆脱,反而扩展了艺术符号学的视野。
本文当然不可能讨论艺术学的全部问题,只是试图从符号学角度,重新探讨艺术学理论必须讨论的一些最重要的、躲不过去的问题。当然,不得不首先要问一声:有什么必要从符号学角度探讨艺术?面对多少世纪一直论辩不休的若干艺术学难题,为什么符号学能给出新的答案?
这就需要回到最基本的问题,什么是符号?符号的定义是“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”。符号是意义的承载物,意义与符号一体两面,任何意义都必须靠符号才能被表达、被解释;反之,任何符号都可以被接受者理解为携带着某种意义。因此,符号学就是意义学,所谓符号学方法,就是意义分析方法;所谓符号学理论,就是意义研究诸原则。
单独的符号不可能表达意义,符号必然集合为文本,即可被理解为一个具有合一意义的符号组合。任何艺术作品都是一个符号文本,也就是被认为携带着意义的符号组合,正如德里达所说:“从本质上讲,不可能有无意义的符号,也不可能有无所指的能指。”“没有不承载意义的符号,也没有无需符号承载的意义”。这是本文的出发点,艺术符号学分析的,就是艺术符号形成意义的过程。
正由于符号学的这个特殊探研角度,艺术区别于人类文化中其他表意方式的特点,就只能在艺术的意义过程中寻找。艺术的本质特征,落在在艺术所携带的特殊意义,对此意义的特殊追求方式,以及艺术期盼取得的特殊的意义解释效果上。本文始终遵循这条符号学意义分析路线,希望能得出了一系列与已有艺术理论不同的答复。这不是说符号学比其他可用于艺术的理论高明,在人类文化史浩如烟海的艺术理论文献前,能提出一些“不同”看法,就值得探索。
符号学艺术理论的确有与众不同之处,本文将从符号学艺术理论区别于其他艺术理论的三个要点出发:“物-符号”三连体的滑动,艺术“非利害”理论在当代的变化,以及“展示”原则对艺术的重大影响,说明艺术符号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。
艺术究竟携带了什么样的特殊意义?首先必须指出,艺术并不是孤立的,艺术作品,艺术家,流派风格,甚至艺术理论本身,都是历史的产物,都是在文化中形成的社会性意义方式。本文讨论的并不是一个人类自古至今不变的体系,而是一个现代和当代密切联系的文化问题。有时候看起来在讨论普遍规律,实际上更是一个当今文化中凸显的纠结点。
当代分析美学家热衷讨论的课题:并非“什么是艺术”,而是 “何时为艺术”,因为“万物皆可为艺术”。他们认为各种艺术品并没有稳定的“艺术性”,关键是辨明在何种适当的语境中某物(某事物)成为艺术。这种貌似极端的讨论,却可以得到符号学的应和:早在1930年代,符号学家莫里斯就提出了一个命题“没有实物不能被称为艺术品,没有什么媒介不能为艺术所用”,他没有充分展开此说,却惊人地预言了半个世纪后美学界的论辩路子。
艺术与非艺术(艺术之外的人类生活)的关系,并非是艺术文本的空间-时间边界(例如画框、屏幕)就能区隔,而首先体现为艺术与非艺术意义方式的区别。本来任何物(或事物),都可以成为“使用物-实际意义符号-艺术符号”三联体,因为其意义在物意义-实用符号意义-艺术符号意义三者之间滑动。
符号文本在这三种意义之间滑动,很不稳定。大部分情况下,前二联,即物的使用意义与符号的实用表意意义,经常混杂甚至反转:一只碗可以是汤碗餐具,这是它的物的使用功能;一只碗能有(高或低的、某种特殊文化的)社会地位身份意义,此时它是一个承载实际意义的符号文本。有些时候,这个物-文本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只见身份意义,例如当它成为家境标识,搁置物功用被搁置,身份意义升为主导。而当它搁置这两重意义时,它有可能成为超出实用意义而被欣赏的艺术作品,也有可能成为意义归零的垃圾。
当一个符号文本完全失去物功用,也失去实际意义时(例如一个小便池不再有小便池的物功用,也没有身份或时代的价值意义时;或者当一个肥皂擦盒子,不再有装货的物功用,也不再是肥皂擦的商品标识时),它的意义降解到无,此时它很有可能被认为是垃圾,但在某些条件下,它们有可能被当做艺术。这最后一种似乎是现代艺术的魔术(很多人至今顽强认为是后现代艺术批评界的骗局,甚至“作伪”丑闻)。
任何物或文本,要抛开物性或实际意义,成为艺术品,只存在微薄的潜在可能。要实现这可能,需要两个非常难得的条件:第一,它们的各种伴随文本集合成艺术性的“展示赋义”;第二,这种展示能诱使该文本的接收者解释出超脱庸常的非实用性意义。
如果它们已经失去日常意义功能,又未能获得伴随文本的“展示赋义”,无法取得艺术功能,它们就只能被视为只有物功用,无实际符号意义,更无艺术意义可言。例如,杜尚的小便池是靠各种伴随文本支持,才成为艺术品:链文本(放到一个美术展览会上);副文本(杜尚签的“艺名”,以及《泉》这个传统美术标题);它高度创新,似乎隔绝了与文化的型文本联系,但杜尚来自法国,法国艺术家有先锋盛名,有整个超现实主义的潮流为之背书;这件艺术文本一旦生成,及掀起的争论,提供了有效的评论文本,以至于现在很少有艺术批评家敢否认这个小便池是艺术。这一小便池的“艺术品格”是社会文化驱动的物-符号-艺术的“三联体滑动”,将它推向“艺术端”造成的。
既然任何物都可以是“使用物-实际意义符号-艺术符号”三联体,也就是说每个事物都可以拥有物功用,实际符号表意,以及艺术符号表意的潜力,只是由于每个具体场合“展示”方式不同,某些意义突出显示成为主导,另一些意义隐而不彰成为潜在可能。因此,当一件物或事物被认为有艺术表意功能,依然可以是一件日用之物。一双筷子,无论做得如何精美,能用作进食工具,也能承载许多实际意义(例如可以是中国文化的符号),它倾向物功用和实用表意哪一边,要看“展示”语境而定:在中国用筷子,其物功用较多;西方人捧起中国式瓷碗,很可能有欣赏中国文化的意义;而当此碗陈列在美术馆展柜内,其艺术意义被以“展示”语境凸显。
对同一件“物-实用符号-艺术符号”三联体(例如这双筷子),它的物功用,实用表意功能,艺术表意功能,三者可能共时共存,且往往成反比例:前项大,后项就小。当它作为表意符号(例如表示餐馆豪华等级),它的物功用比例就缩小;当它成为艺术,它就只能观看欣赏,前两项都被“悬搁”。
同一文本也可能拆分开滑动:当此物-文本中的一部分,超出物功用,也携带着非实用的意义,该部分就获得了艺术品的品格。这普遍常见于工艺、建筑、时装等领域。“日常生活艺术化”,就是日常物的这种“部分艺术化”形成的,例如一个小便池被精心设计出块面线条,哪怕在洗手间里作为便器,这种造型也可能让人觉得赏心悦目。随着当今社会的“泛艺术化”趋势,越来越多的日常物通过获得“展示赋义”,具有了艺术符号意义。从这个角度看人类文化中大量“部分艺术”文本,即工艺品与带艺术设计的商品,它们都是现在依然有用,或原先有用的物品,其艺术价值,只在超出物功用与实际符号意义的部分出现。
关于“三联体滑动”,某些学者有时候也体会到,例如达顿(Denis Dutton)提出“艺术对象,就其自身而言,皆为愉悦的一种来源,而非实用性工具,抑或信息的来源”。人类学家格尔茨也认为:“艺术与集体生活的核心关联,不在于这样一种工具性的层面,而在于一个符号学的层面”。只是,很可惜,他们没有明确说“三联滑动”为人类文化中所有事物-文本的普遍规律。
人工媒介生产的“纯艺术符号”,比如诗歌,美术,音乐,似乎不太可能被当做“功用物”来使用,(在特殊情况下依然可能,例如广场舞音乐成为噪音,用美术作品作为窃听设备的遮掩),它们是文化体制规定的核心艺术体裁,但它们也可以有实际意义。《论语》指出《诗经》可以“迩之事父,远之事君;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”。《集解》引郑玄注《诗经》:“观风俗之盛衰。”朱熹注:“考见得失。” 《诗经》也可以有“非艺术”的民俗学或教科书意义。哪怕诗歌是作为艺术文本生产出来的,也只有在某些语境下显示艺术意义。
音乐也常用来携带实用符号意义,孔子认为音乐作为艺术的特征,只是次要的细枝末节,政治教化才是其大用。即使像《诗经》,可以感情意义(“可以怨”),也是它的“实用符号表意”功能,并不是艺术性主导意义。实际上,像音乐这样明确的艺术体裁,实用表意处处可见:欧盟开会演奏贝多芬《第九交响乐》合唱部分,此时音乐性起实用符号表意作用,音乐的艺术意义,只出现在“非实际意义”的接收中(例如在家中“闲听”时)。
甚至,这三种意义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物身上。例如最普通的商品中的这三层关:一件衣服,有其物功用,往往与其质材、面料、加工有关;有它的符号实用表意功能,如品牌,格调,时尚,风味,价值,这些社会性的意义,能提高此商品价值;第三部分才是艺术符号表意,如与体态配合的美观,此表意从本质上说与商品价值无关。这三者结合在一件衣服之中,三种功能混合,虽然并非不可区分。
由此可以得出一些貌似奇怪的结论:一件衣服是真名牌,还是“贴牌”,在艺术考量上等值。真正的艺术,无所谓真伪,无所谓原作与赝品。用金钱衡量的艺术品价值,是它的实用表意,而不是艺术表意。哪怕在艺术市场上,“原作”与“赝品”价格相差几百万倍,在艺术价值上,二者可能等价。
例如贾宝玉的“意淫”,常被人看做为“艺术式”的欲望,也就是拒绝实际化的欲望。巴塔耶认为色情“没有任何用途”,但“拥有无用的价值是有用的”。他认为“色情带给我们极端的,过度的,心荡神驰的特征”,即是超出实用的意义,因此贾宝玉的“意淫”是对性关系的一种非实用的(因此是极端非儒家传统的)态度,也就是“艺术态度”。
有个别艺术理论家认为艺术,尤其一部分现代艺术,可以不携带任何意义,即所谓“只有能指,没有所指”。尤其是在音乐与舞蹈这样所谓“非再现”体裁中,或在当代先锋艺术中。舞蹈学家坎宁汉一再提出舞蹈没有语义,身体动作除了动作本身,不表达任何别的东西:“在我的舞蹈艺术中没有包含任何想法……舞蹈容纳的是舞蹈本身。”此类夸张说法,违反人类文化的根本原则:任何人际交流必须是意义的交流,任何人类文化产品必然携带意义,文化就是与社会相关表意活动的总集合。艺术哲学家卡罗尔曾经指出艺术的最简条件是:“X是一件艺术品,当且权当X具有一个主题,关于这个主题它能做出一些评论(说出某些东西。或表达某种观察)”。那些认为艺术根本无须任何意义的说法,是十九世纪“为艺术而艺术”简单化理论的翻版,是对某些所谓“非再现”艺术体裁或风格的误解。
考虑到物-文本的三联原则,考虑到工艺与商品装饰等“部分艺术”,可以说,任何艺术品,都是在一定场合下,当艺术意义占主导地位时的物-文本。艺术性,就是艺术占主导地位时,物-文本表现出来的品质。艺术符号学的最重要任务,就是寻找这种艺术意义的本质及其变化规律。穆卡洛夫斯基早就指出:“艺术作品一方面是‘自律的符号’,另一方面具有‘传播功能’。”此说有不可分割的两面:一是有“非实际意义”(自律),另一方面这种意义能在人际“传播”。认为艺术“自律”到无须与世界有任何联系,无须有任何社会功能的看法,是面对复杂艺术学问题作避难就易的退却。
关于艺术的“非利害”品格,是王国维从席勒、叔本华等德国哲学中得到的观念,却与中土佛教的主旨非常相符,因此王国维兴奋地称德国哲学为“第二佛教”:“然物之能使吾人超然与利害之外者,比其物之于吾人无利害关系而后可,易言以明之,必其物非实物而后可。然则非美术何足以当之乎?”他知道这整个概念来自康德美学:“美之为物,不关于吾人之利害者也……德意志之大哲人汗德以美之快乐为不关利害之快乐(disinterested pleasure)”。上一节提出的三联体滑动,艺术符号凸显其“无实际意义”,这论点也不得不追溯到康德的复杂论辩。
康德在《判断力批判》中通过四步推理,解决“美”的判断中感性与理性二者的结合问题,也就是实际意义与非实际意义之间的关系。由此他提出现代艺术理论的最基本命题,即艺术的“无目的的合目的性”。
第一步,承认“美是主观的、无涉利害的快感”。这是是审美活动的出发点:美诉诸感性判断,以感官快感为目的,因此欣赏美是出于无功利的感性,与“真”、“善”之类意义,判然分明,因此,艺术无目的性。
第二步:“美无概念又具备普遍性”:“鉴赏判断带有一种普遍性的、 即对每个人有效的审美的量,这种审美的量在有关快适的判断中是找不到的。”审美判断只关涉形式,超出审美中的个人之见,才获得普遍性。
第三步是前二步合题,推出了“美具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”这个审美判断的核心命题。“目的就是一个概念的对象,只要这概念被当作这个对象的原因;而一个概念从其客体来看的原因性就是合目的性。”由此,美的心理本体与表象一致,“无目的的”感性获得了“合目的性”。康德强调艺术“包含有一个表象的主观合目的性的单纯形式。”美的目的性就不纯是主观的,但也不追求客观实际目的。
以上三步,推向作为结论的第四步,“审美具有可能性、现实性、必然性”。个别的感性愉悦,与审美的可传达的品格之间,靠普遍性,靠“美的理想”联系。“理想则意味着一个单一存在物、作为符合某个理念存在物的表象”。美就成为一个可以社群共享的,可交流的判断。因此,“无目的的合目的性”,是一种从个人到社会,从特殊性进达普遍性的审美机制。美的判断符合某种社会功能需要。
康德的迂回论辩,是在回答现代早期西方理性哲学的特殊难题:艺术如果脱离“真”与“善”的束缚,本质上是“无用之物”,却会成为社会之必需?艺术引发的受众反应,既涉及概念又不脱离概念,既涉及特殊也涉及普遍,既涉及客观也涉及主观,既涉及偶然也涉及必然,既涉及反思也涉及直观。这些矛盾的思想品格,统一在以“无目的的合目的性”为核心的审美判断力体系中。康德本质上是个理性主义者。他的格言“美的艺术本身是合目的性的,虽然没有目的”,在哲学的理性要求面前,为艺术的感性出发点正了名,为艺术争到了独立存在的地位。
由此可见:“无目的的合目的性”命题,实际上分成前后两部分。前面部分是艺术的运作方式,即艺术文本在人的主观意义世界中,“无目的”地自由独立运作;后半部分是艺术作为社会性存在,有其特殊的功能,笔者将其称为“超脱庸常”功能。这个区分开来的分析法,即“意义方式加存在方式”,这也是本文的基本论辩角度。
此后的艺术理论,在某种程度上均为康德美学的余波,但多数论者觉得康德的“二律背反”式论辩过于复杂,太注重艺术的理性基础。18世纪后期起,浪漫主义思潮渐渐高扬,艺术理论从此理由十足地宣称感性优先:莱辛强调艺术美是自然的;波德莱尔要求跟着感觉走;尼采高扬生命的勃发状态;克罗齐坚持直觉的完美质地。这些思想家对从王国维到朱光潜的中国现代美学发挥了重大影响。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坚持艺术“全为直观之知识,而无概念杂乎其间”。到了20世纪,非理性艺术理论更是占了绝对上风:弗洛伊德认为艺术是受生命原力驱动的白日梦;海德格尔相信艺术美是存在的本真性的自动澄明;杜夫海纳强调艺术与真与善的绝对区别,在理性前为艺术辩护的需要渐渐淡薄。
20世纪的艺术理论界也有一些人反思浪漫主义艺术的感性倚重,强调艺术包含理性的,可分析的性质。艾略特提出,从18世纪起,艺术出现了历史性的“感觉性解体”(disassociation of sensibilities):英国诗歌开始变质,“一种感性的脱节开始了,从此我们就没有恢复过来……语言变得更精雕细琢,感情却变得越来越粗制滥造”。到了浪漫主义,更是每况愈下,因为浪漫主义诗人做不到如17世纪的玄学派那样“像闻到一朵玫瑰似地感到他们的思想”。
当20世纪中期之后,尤其是电影兴起,艺术产业出现于现代社会。许多艺术理论家们对此非常震惊,艺术产业被视为社会文化的重要部分,变成社会“趣味败落”的催化剂,甚至资产阶级手中的意识形态控制器。在霍克海默与阿多尔诺笔下,资本主义社会的艺术(以大众最欢迎的电影为代表),是一种“有目的的无目的性”(purposeful purposelessness)。也就是说,以“无目的”为幌子的极端功利的赚钱手法。霍克海默与阿多尔诺翻转康德名言,意思是此“无目的性”是作伪,以此讽刺成熟期资本主义社会中艺术沦为商品。
冷静思之,此话虽然是尖刻讽刺,却道出了当代艺术产业的核心问题:艺术依然是“无目的”,它的主要功能依然是让受众感觉到“脱离庸常”的暂时超脱,但是发展这种艺术的目的,也是为文化资本挣得利润。话又说回来,在康德的时代,贵族独享欣赏艺术的机会,艺术虽然高雅清净,受众却要有身份,普通人只能接触街头艺术。当代艺术至少把门槛降低为一张门票,或一幅复制品的代价,大众有了接受艺术的机会。当今艺术转为“有目的的无目的性”,也就是艺术产业(电影院、电视频道等)不得不靠利润生存。从一定意义上说,艺术品在保持艺术性的同时,也是维持康德命题的一个的途径,虽然妥协,但是有效。
因此,原先以非功利形态出现的艺术,在现代社会里转化为商品,并不全是值得遗憾的事。19世纪中叶威廉·莫里斯就指出:艺术具有从异化而沦为机器的悲剧中拯救人类的能力;20世纪中叶伯明翰学派也认为:底层人民并非被动地接受资本制造的价值观。因此,当代艺术不一定要完全避世,缩进“无目的”的茧壳中:在康德那里感性与理性结合,在当代艺术生产和流通也可以与资本运作结合。
当代艺术产业,已经形成全球经济与文化发展不可阻挡的趋势,演化成为各国经济的一个支柱性产业。艺术已经越来越离开纯精神领域,艺术已经不完全是上层建筑,而变成了经济基础的重要部分,人类文化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。全面否定艺术产业的理论(例如西方论者对“泛艺术化”的批判)似乎过瘾,却是听任艺术实践在另一条跑道上狂行,放弃理论引导实践的责任。艺术理论家齐森的说法相当典型:“艺术理论已经走向专业化分工了……或许存在一种普遍的艺术理论,但是我还没有看到。总体性理论可以在古典哲学中找到,尤其是黑格尔那样详细讨论所有的艺术,我认为我们已经不需要那些了”。此种悲观主义,是在困难面前放弃理论的责任,任何理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“总体性”,哪怕否定理论之可能,也是一种带总体性的总结,不然如何称为理论?
必须看到,当今我们面对的艺术,已经与康德时代极不相同。可以说,当代艺术产业的各个方面,实际上全都遵循阿多尔诺讽刺的“有目的的无目的性”原则:也就是说,艺术的原始冲动(艺术灵感)虽然无目的,在当今社会中艺术品却必定转化为商品,就是带上利润目的,才能流通到大众眼前。对这种现象当然不能全部赞美,不可能忽视艺术商品化带来的负面影响,但在艺术品的社会功能上,康德“二律背反”可以从这个新的角度理解,让艺术品在现代商品社会有生存甚至繁荣的可能。
四 艺术意义的“展示”方式
就文化体制而言,一件作品“作为艺术品被展示”,是它成为艺术品的转化关键:不仅是艺术家的意向性,而且画廊,策展人,经纪人,艺术节组织者,收藏家等艺术界人士,都参加了“展示”的意向性构筑:他们邀请受众把它当做艺术品来观看,文本本身就落入社会解读压力之下,它们就更有机会变成艺术品。因此,一件物-文本是否成为艺术品,并不取决于单独接收者的解读方式,虽然受众可以否认某件物品的艺术价值,但此物是否艺术品,在很大程度上被“展示”这个文化体制行为所决定。有点不可思议的是:对艺术的“体制-历史论”反复详细讨论的“分析美学”众理论家,却没有讨论过“展示”这个让体制力量浸入作品的关键环节。
在体制性的“展示”作用下,对艺术品的观看,就不可能是纯粹观照,因为观者受到大量文本外“伴随文本”因素,尤其是文本类别的压力。艺术品在文化中的定位被展示出来,就像诗的韵律或分行给诗歌定位。对乾隆皇帝的四万首诗,无法说它们不能归为“诗”这个类别,它们合辙合韵,有诗的外部形态。在现代,某些分行散文落到了“艺术世界”的体裁格局中,印在诗集中,表演在朗诵会上,“展示”让迫使受众朝艺术的方向解释它。至于这些“诗”的艺术质量,那是下一步的问题,看“展示”引发的期待,能否在读解中得到满足。猩猩、海豚等“聪明动物”的“画作”,首先必须被“展示为艺术”,然后一部分受众才会愿意把它们当作艺术作品来观看。展示,是艺术的重要条件,虽然不一定是充足条件。
有了展示的“社会性赋义”大前提,就有可能在表现方式大相径庭的各种艺术体裁,从诗歌散文到美术音乐,到行为艺术,到工艺设计,从内容不同,形式迥然各异的艺术作品中,总结出一些核心范畴。哪怕这些范畴在中西艺术作品与艺术理论中,差异很大,看来完全无法呼应,我们还是需要寻找他们对共同范畴的体现方式,比较他们各自依靠的文化背景与思想传统。只有把民族和时代特征造成的纷纭万象考虑在内,任何范畴的总结才有可能立足。
当我们说“艺术无利害”时,我们只是说艺术性在最基本的意义方式上,不与生活的日常用途和各种人类利益问题发生关系。不是说艺术不食人间烟火,而是说艺术性与人的利害计算保持一定的距离。艺术品必然与人生实际经验发生联系,艺术中也不可能不采用人生的经验材料,有时只是比喻式地借用到作品中,其数量随体裁、随风格而异,在某些体裁(如纯音乐),某些风格(抽象美术)借用量可以相当少。这些经验材料虽然构成了受众对文本的理解,却并不是艺术欣赏的最根本成分。形成艺术给与受众最重要的效果,即,本文所谓“超脱庸常”效果的,并非这些经验材料,而是文本的形式。
符号学“形式论”方法立场是不是“形式主义”?不是,虽然中文中这两个概念来自同一个西文词,为示区分,建议“形式主义”西文用大写Formalism,而“形式论”用小写formalism。当然无论中文西文的写法说法区别,不足以完全分开二者,对形式主义的怀疑,会波及形式论。而且形式论发展的历史上,不乏纠偏过头之论,很容易被抓住不放。甚至王国维也说过“一切美,皆形式之美也”这样过满的话,很容易招致攻击。
我们仅举布洛克一段典型的说法,因为其他对形式论的攻击,与此大同小异:“让我们分析形式主义提出的‘只有艺术品的抽象形式才具有美学意义’的主张。如果它的意思是这是多数人在观看或倾听一件艺术品时的真实倾向,那他就明显错了。在我们倾听贝多芬或巴托克时,实际上并不是为了听它们那‘纯粹的形式关系’,在我们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、莎士比亚或但丁的作品时,同样不是为了获得这种关系,即使观看米开朗琪罗或梵高的绘画,我们也不完全是为了欣赏这种狭隘形式主义者们所说的平衡和秩序。”
布洛克这段话说得似乎很合情理,在行文中却透露出对形式论的关键性误解。首先他认为关注形式不是“多数人在观看或倾听一件艺术品时的真实倾向”,这话看来是正确的。这不是说艺术形式只有专家才能领会,而是说“多数人”,也就是大部分受众在接收艺术文本时,并没有自觉地把形式与内容区分开来,他们把二者作为一个整体欣赏。但是受者,无论文化修养高低,首先看到内容,采取了艺术式的关照后,才能看到形式。因为内容的表意是外露的,可以直观得到的;形式的表意方式是潜伏的,必须在一定的心理距离上才能感觉到的。不奇怪,大部分受众表面上只看到内容(故事情节),因为容易与自己头脑中积累的经验材料挂钩。实际上感动他们的,是形式包裹的内容,因为他们脑中的经验材料的存在,是以形式方式存留。例如,他们看到《蒙娜丽莎》觉得很动人,但受众没有与蒙娜丽莎本人交往的经验,这个内容需要另一种方式才能充实:他们头脑中被此画触发的,主要是见到过的美女这经验留下的普遍形式,而形式(女性的神秘笑容)就是这种普遍化的途径。
布洛克在上引反对形式美感的话之后,继续说道:“莎士比亚戏剧中的‘情节’,从形式上看绝对不比康格莱夫或康奈尔的完美,可是莎士比亚的作品显然又优秀得多”。他这话完全正确,显然,情节故事在戏剧演出中,并非主导,不然观众只消看“情节提要”,就能分出作品高低上下,无须再观剧,实际上莎士比亚戏剧的“情节提要”并不一定比其他剧作家高明。让莎士比亚优异胜出的,恰恰是他对情节材料与众不同的再现形式,恰恰是莎士比亚掌握语言形式和叙述形式的能力。
而艺术品的这种“形式包裹内容”特征,只有在社会性地“展示”艺术作品时,才会显现出来。在各种社会性艺术场合“展示”《蒙娜丽莎》(例如复制于画册),催促推动受众对此作品给予“艺术式的凝视”。而此画作为艺术品的各种意义,超越一般的女子肖像的诸种效果,会在凝视中产生,此种凝视关照,才是观者经验模式与艺术的超脱庸常潜力的碰撞出火花的机会。
无论在什么时代,艺术文本携带意义的方式,与非艺术很不一样。优秀的艺术作品,也与次一等的艺术作品很不一样。各种体裁,各种题材的艺术文本,携带意义的方式很不一样,期盼接收者的理解方式也不一样。因此,承认理论的普遍性,与分析欣赏的个别性,这是艺术符号学必须顾及的两端。本雅明一针见血地指出:“艺术语言在与符号理论最为深奥的关系中才能被理解。”符号学能够深刻地回答艺术理论一些最本质的问题,符号学不仅是艺术理论合适的工具,而且是艺术欣赏与品质判断的重要的方法依托。
归根结底,艺术理论试图理解的是人类经验方式,只是人对人类自己的理解,而不是客观规律的精确描述;进一步说,今日的艺术理论是对当今时代中人类的经验方式的理解,它不可能取得一种从古直至未来的亘古不变的规律,对这点笔者有清醒认识。
到当代,艺术的发展远远超出了任何古人的想象,艺术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也远远超出任何艺术理论的预料,艺术理论本身也远远落在艺术实践之后。艺术符号学也是一种紧跟实践的追赶。赶上或超前当代艺术实践是不可能的,绝大多数情况下,文艺理论只能总结实践成果。本文唯一能希求的,是不至于完全看不见艺术实践前行的身影,不至于成为一味怀旧的书斋之文,或成为自言自语的架空之论。
总结全文说的几种艺术研究的难题:为什么用符号学研究艺术是必需的,也是可能的?因为艺术的意义方式,在三个对立冲突之中展开:艺术是在与“非艺术”对比中实现的,二者没有截然分明的区别;艺术是感性与理性结合的产物,不是纯粹感性的形式“自律”;艺术是个别的,却又是文化决定的,是社会性的“展示”的结果。而要解决这几种对立,剖析五花八门而且日新月异的艺术,体裁风格艺术各异的艺术意义表达与解释过程,就必须靠符号学,因为符号学就是意义学。
( 作者单位:四川大学符号学-传媒学研究所。本文系四川大学创新火花项目库成果,项目编号:2018hhf-63。原载《当代文坛》2021年第1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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